龙钢集团公司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暨《安全生产法》培训
发布日期:2022-04-21    作者:张江龙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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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钢集团公司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暨《安全生产法》培训
4月13日,按照两级集团关于开展编讲事故案例推进严规范反“三违”攻坚战及“四不伤害”月活动安排,为深入落实《安全生产法》再培训,持续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,龙钢集团公司组织机关各部室处级、科级、小车班负责人,钢加公司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、班组长、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暨《安全生产法》培训。
龙钢集团公司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暨《安全生产法》培训
龙钢集团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陈辉作培训动员讲话。他结合今年以来,全国钢铁行业及矿山企业发生的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和3月31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、以及近期陕煤、陕钢两级集团的安排部署,提出了三点要求,一是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要求,组织全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《安全生产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再培训。二是要通过警示教育和培训宣贯活动,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,真正把《安全生产法》“管生产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”的要求落地、落实。三是参加培训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,做好学习笔记,培训结束现场考试并将结果通报,巩固学习效果。
龙钢集团公司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暨《安全生产法》培训
全体参培人员集体观看了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论述《生命重于泰山》专题片。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、李克强总理关于“3.21”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、国务院安委办《关于内蒙古包钢脱硫环保项目“3.14”生产性火灾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》及近期其他钢铁企业事故案例。通过视频形式学习了崔峰老师对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立法、修改背景和重点条款的解读,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的讲解。培训老师结合生动真实的案例“以案说法”,给参训人员上了一堂生动务实的普法安全课。
培训结束后,现场进行了闭卷考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