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尺高悬 依法治企 从严执纪 ——陕钢集团党委中心组(扩大)学习《陕煤集团政纪处分暂行规定》
发布日期:2017-09-26    作者:薛若兰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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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尺高悬 依法治企 从严执纪 ——陕钢集团党委中心组(扩大)学习《陕煤集团政纪处分暂行规定》

9月25日,陕钢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杨海峰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,组织机关全体人员专题学习《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纪处分暂行规定》,促进依法治企、从严执纪落地。

戒尺高悬 依法治企 从严执纪 ——陕钢集团党委中心组(扩大)学习《陕煤集团政纪处分暂行规定》

  杨海峰强调,陕钢集团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遵章守纪、廉洁从业、认真履职,眼中必须有“红线”、心中必须有“底线”,任何时候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都要心存敬畏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,确保企业改革发展、追赶超赿等各项决策部署在各级各层得到全面、准确的贯彻落实。他就扎实抓好《暂行规定》的学习工作提了三点要求:

 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学习贯彻《暂行规定》重要性的认识。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上要清醒认识到其对保证员工遵纪守法、规范企业生产经营、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,要熟练掌握制度规定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、切实增强学习成效,将其精神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
  二要扎实安排部署好《暂行规定》学习宣贯工作。集团公司组织集中学习;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,采取多种措施,分级分层开展集中学习讨论;要着重抓好班组长、工段长以上干部的学习贯彻工作;各级监察部门要组织全员围绕《暂行规定》开展对照自查,切实增强贯彻执行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;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,广大干部员工要牢固树立政纪意识,牢记各项纪律底线,自觉做守纪律、讲规矩的模范。

  三要加强对学习贯彻《暂行规定》情况的监督检查。各单位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履行执纪问责职能,对贯彻落实不力、恶意规避制度规定的行为要快查快处、严肃问责,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同时,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跟踪了解,对重要问题进行调研分析,帮助全员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为集团公司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。

  与会人员代表轮流领学了《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纪处分暂行规定》,陕钢集团机关党委全体干部职工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学习。

  据悉,为了组织好学习,陕钢集团印发学习资料4000余册,机关全体人员、班组长以上干部人手一本。同时,利用陕西钢铁微信公众平台、网站、报纸等多渠道进行集中宣贯,集团上下掀起了学习热潮。(薛若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