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海峰在龙钢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 :落实各级法人主体责权利 推进集团公司治理管控现代化
发布日期:2018-09-18    作者:边雪 李云裕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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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海峰在龙钢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 :落实各级法人主体责权利 推进集团公司治理管控现代化

917日,龙钢集团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,陕钢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杨海峰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他强调,要进一步落实各级法人主体责权利,推进集团公司治理管控现代化。

杨海峰首先对龙钢集团董事会、监事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,对新一届董监事会成员的履新表示祝贺。他指出,龙钢集团对于陕钢集团来说,责任重大、地位重要、情况特殊、任务艰巨,要求龙钢集团新一届董、监事会成员要切实履职尽责,担负起龙钢集团“局面必须扭转,挑战必须迎接,问题必须解决”的重任,实现个人价值。

 杨海峰在龙钢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 :落实各级法人主体责权利 推进集团公司治理管控现代化

杨海峰指出,陕钢集团及各子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意义重大。目前各级干部职工对于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认识上参差不齐,执行上还不规范,进一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,既是基于陕钢集团落实国企改革“双百行动”的需要,也是陕钢集团落实“四化方针”,有序推进治理管控现代化、经营管理集团化、主业转型服务化、产业相关多元化,从根本上提升陕钢集团核心竞争力的需要。

杨海峰强调,推进集团公司治理管控现代化,核心是落实各级法人主体的责、权、利。一要转变思想观念,充分认识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的深刻变革意义。要认识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,从根本上说是公司治理架构内在关系、逻辑上的安排,“四会一层”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协调运转、有效制衡,集团及各子公司的管理要尽快从工厂制向公司制转型,向依法依规治理企业转型。二要完善各级法人治理结构,落实法人主体责任。各级法人治理机构健全完善后,各级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理层要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职权来履职尽责,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决策,切实发挥各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作用,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。三要坚持治理管控现代化,规范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管控行为。集团公司将彻底改变行政指令管理模式,尊重并充分发挥各级法人主体的责任与作用。对于各子公司“三重一大”决策项目,按照陕煤集团和陕钢集团三会议题管理,按照程序进行决策。各级公司的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具体方案由各自法人主体单位负责研究提出,经过内部决策程序后,报集团公司审批,集团公司只审方案,不代为决策,集团公司审定方案后,具体的决策还是交由各级法人主体单位进行决策。四要落实重要事项的责任主体。投资、资金、招投标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、法律纠纷案件等重要事项,陕钢集团将完善事务处理流程,各级切实负起责任,相关事项的当事法人单位,要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,对承担的有限责任进行负责。企业、法定代表人按照相应职权负责本单位承担的责任。五要坚持党委领导,落实依法治企。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、经理层作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,各级党委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,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要充分发挥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的领导作用,确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,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依法治企提供保障。

最后,杨海峰强调,集团各单位要面向未来,切实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领导作用,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落实各级党委会、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理层的责权利,推动集团公司治理管控现代化,努力实现企业愿景目标。(边雪 李云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