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钢集团公司组织监察对象开展《监察法》学习活动
发布日期:2018-09-28    作者:王社刚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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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进一步检验各级监察对象学习《监察法》的效果,9月13日-20日,龙钢集团公司组织学习《监察法》答题活动 ,这是此次《监察法》学习的措施之一,集团公司326名党员,592名干部和监察对象通过了测试,提高了集团公司广大党员及监察对象对《监察法》的思想认识和行动意识。

  为了向企业的广大党员、监察对象普及新的《监察法》,推动各级党组织、干部尤其是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对《监察法》掌握和运用,八月份以来,龙钢集团公司结合实际,严密组织,做到了“六措施五结合”。一是结合省国资委《关于四起违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》,制定本单位详细学习计划;二是结合当前纪检工作,组织审计监察部人员6人,对《监察法》进行了专业学习;三是结合纪检队伍自身建设,利用季度纪检监察工作例会,组织集团25名纪检人员对《监察法》进行专题学习,并研讨交流;四是结合当前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落实,利用集团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之机,组织公司86名干部对《监察法》进行系统学习;五是结合企业当前十九大精神宣贯、公司治理规范化培训和陕煤集团“以案促训”警示教育活动,不断强调正确对待公权力,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,进一步推动《监察法》学习的普及。

  通过此次《监察法》学习,坚定了党员、干部的理想信念,增强了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,进一步推动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